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北京娱乐信报3月24日报道 直到昨晚9点多,央视大火案在法庭上的首次交锋才暂告一个段落。昨天,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等21人被控危险物品肇事罪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在接受法庭调查的10个被告人当中,包括徐威在内的绝大多数人当庭表示认罪。徐威表示,虽然燃放烟花是单位行为,但他愿意承担责任。

昨天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徐威首先接受法庭讯问。“指控属实,没有异议。”徐威语气平静地说。

检方指控徐威擅自决定在央视新址施工工地内燃放烟花,对此,他认为此举只是部门搞的一项活动,属于自娱自乐,所以没有向上级领导汇报。徐威说,有关燃放的具体事宜都是他委托沙鹏去做的,但燃放地点和规模是他定下的,当初自己对于燃放地点的选择还非常满意。徐威表示,他不清楚燃放烟花需向有关部门报批,也不知道央视新址办内禁放。“虽然燃放烟花是单位行为,但这是我个人决定的。我愿意承担责任。”接下来受审的刘发国表示认罪。

事发当天,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世荣首先点燃了烟火,也因此成了被告人。对于指控,他提出异议。王说,他根本没有参与过此事,后来才和徐威一起去观看烟火。本来,烟花公司是把火炬递给徐威的,让他点火,但徐威痛风、脚疼,不想多走这几步,就把火炬给了自己。“这是偶然事件,我没有主观上的意识。”

昨天晚上9点多,法院宣布休庭。

12月 萌生想法 自作主张私放烟花

早在2008年12月的一次总经理例会上,徐威就提出在元宵节组织本部门同事聚餐并放烟花。他认为,此举就是一个部门的聚会,没必要向上级报告。

于是,徐威找到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沙鹏,让他帮忙操办此事。沙鹏又联系了清华同方政务公司副总经理李小华。沙鹏和李小华所在的公司都与央视有过业务上的合作。想借此机会大献殷勤的李小华找到北京烟花经销个体宋哲元,宋哲元又联系了湖南浏阳三湘烟花公司股东刘发国。

按照徐威指示,三湘烟花公司为央视设计了A类烟花的燃放方案,礼花弹可以打到160米高空再绽放,爆炸范围直径约40到50米,能在空中持续燃烧两秒钟左右,燃放由电脑控制。

1月5日 购买烟花 5万元烟花卖35万

2009年1月5日,三湘烟花公司为河北廊坊一家酒店准备了一场烟花。刘发国邀请沙鹏等人去观看,沙鹏看后很是满意,就让对方按照这场烟火的标准即30万元左右做方案。刘发国35万元的报价得到了徐威的认可,但实际上,他从厂里提货的价格还不到5万元。

刘发国原想提10万元差价,再给宋哲元10万元好处费,但一场大火让他人财两空,35万烟花钱至今未付。

2月3日 烟花进京 废运输证“保驾”

2009年2月3日,刘发国将央视烟花运抵距离北京几十公里的河北永清县。为逃避检查,刘发国拿了张作废的运输证,又找到个体运输户薛继伟,对方保证烟花顺利通过检查站。随后,薛继伟联系了北京的个体司机张炳建。2月6日晚11时,张炳建拉着100多箱烟花以及燃放设备等出发,当天夜里,途经的两个检查站都没有值班人员,车子顺利地驶进央视。

2月6日 布置场地 距配楼仅五六十米

2009年2月6日,刘发国带着三湘公司技术人员曾旭再次进入央视工地,发现在原来确定的燃放地点多了一道围挡。曾旭当即提出,狭窄的场地不适合燃放礼花弹。

为了能燃放礼花弹,他们将烟花摆放的位置朝配楼方向推进了一二十米,燃放地点距央视配楼主体只剩下五六十米远。

曾旭事后说,他知道6英寸礼花弹离建筑物的安全距离是100米,但只能听老板的。

2月9日晚 大火冲天 央视配楼被火吞噬

2月9日晚8点,聚餐结束后,新址办员工和家属200多人来到央视广场看烟花。徐威在新址办常务副主任王世荣的陪同下来到点火地点。他拧着火炬,然后把火炬交给了王世荣。

当天的烟火晚会共准备了51组烟花。王世荣点燃第一组组合烟花后,其余的准备由曾旭等人电控操作。第一组烟花燃起后,电源突然跳闸了,刘发国合上闸后,曾旭又启动点火。

烟花表演吸引众多市民驻足观看,导致交通堵塞。两名交警到现场要求停止燃放,徐威称,马上结束了。四五分钟后,北配楼冒烟,很快蹿起火苗。沙鹏快步跑到燃放区,让刘发国把礼花弹炮筒拉走,赶紧灭火,但为时已晚,央视大楼已被大火吞噬。当晚,警方将刘发国等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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