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1?债权文书复印件 件;
2?物证 (名称) 件;
3?书证 (名称) 件。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1?本申请书供申请支付令时使用,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申请人”、“被申请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申请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要点
支付令申请书是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以支付令的方式促使债务人偿付债务的法律文书。所谓督促程序,又称债务催偿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一种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申请人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债权人(申请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仅限于金钱、有价证券;②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③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
申请书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开始督促程序的前提和依据,也是人民法院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申请书必须详细记明下列内容: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名称、地址等,请求给付的金钱、有价证券的种类和数量;请求发布支付令所根据的债权债务文书和引起债权债务发生的事实和根据。此外,申请书还必须写明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即表明申请的目的在于发布支付令。
丧葬费的计算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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