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实施

经过两年半的编制、调研、讨论与修改,自今年101日起,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开始实施。该规范是我国第一部较全面的关于智能建筑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的规范,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系列规范之一。规范验收对象为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和住宅( 小区)的智能化工程。

     这个规范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开始编制的?经历了哪些程序?遵循了什么原则?有什么特点?对业内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规范主要起草人、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智能化标准研究所孙述璞所长和张青虎研究员。

     智能建筑不“智能”

     1990年以来,我国智能建筑发展迅速。智能建筑工程已成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整个建筑工程内容的延伸和扩展,对建筑工程先进技术水平的度量以及工程的投资取向,已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据孙述璞和张青虎介绍,目前智能建筑工程的投资已占建筑工程总投资的5-10%,全国每年智能建筑总投资约几十亿元,甚至达上百亿元。

     但客观地讲,我国智能建筑还处于发展阶段,工程建设水平不高、工程质量不能令人满意,某些智能建筑工程因种种原因无法竣工,导致工期延误,投资浪费。有的建筑物虽然已投入使用,但智能化的功能名存实亡,不能正常工作。据有关地区的调查,智能化系统运行正常,能够起到重要作用的仅占20%,部分项目运行不正常,尚可使用的系统占 45%,有35%的系统不能开通使用或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生故障,无人修复而废弃。相当大的一部分智能化系统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浪费。


  对于智能建筑工程中出现的以上问题,除了技术应用的水平不高,地区发展不平衡、技术产品尚不适应市场需求等因素外,标准与规范不健全、管理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也是其中主要的原因。孙述璞和张青虎认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直接影响智能建筑工程的进行和发展,编写国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质量验收规范已迫在眉睫。


  从另一方面来看,系统集成商成为建筑行业的新军已成为必然,然而大部分集成商从电信、信息、工业控制等产业进入建筑行业后才发现面临着众多的问题。孙述璞和张青虎指出,工程包括现场勘查、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各方接口、质量控制、系统调试、完整的工程文档、试运行、符合规范的工程验收、维护和服务等诸多环节,而绝不仅仅是简单的硬件和软件产品的堆砌。


  他们认为,将智能建筑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标准,其指导性明确,意义深远。将智能工程当作工程来做,引入建筑工程管理的理念,规范管理,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及法制化管理,对智能建筑工程的发展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对整个建筑工程趋向完善性和完美性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


  编制规范的依据及过程

      20013月,根据建设部建设技函【2001002号通知精神,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会同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等 18家参编单位组建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写组,开始了编制工作。编写组共召开6次工作会议,进行项目专题调研1 0次,专题讨论会3次,向全国各地的智能建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科研、教学和国内外系统集成商共90个单位和专家个人征求了意见,并在北京海关大楼、国家会计学院等工程项目中开展了试运行。

     在编制过程中,编写组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方面的实践经验,部分汲取了有关国际标准,以《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为依据,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十六字方针,遵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编写原则,在对返回意见逐条整理和逐条讨论修改的基础上,2002 6月形成了送审稿,并经专家会议审查通过。今年7月,建设部发布标准公告。

     规范的六大特点

    据孙述璞和张青虎介绍,综合评价起来新出台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如下六大特点。

    规范突出了加强工程过程质量控制的特点。通过对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的验收来控制工程质量,明确了整个工程实施过程质量控制的要点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使得规范不只是工程的最终质量验收的标准,而是贯穿于整个工程全过程,从而形成智能建筑工程新的技术标准体系。

    规范中明确了工程各方的职责,强调了参与智能建筑工程实施的各方应共同对质量的判定和确认负责,分别对工程承包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部门的职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在技术上规范对系统内容有争议或认识上不清楚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例如对“智能化系统集成”、“信息网络系统”等,从概念和内涵上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对计算机网络、应用软件、信息安全的检测都提出详细的方法和要求。在住宅(小区)智能化与智能建筑二者的关系上,作为智能建筑的一个重要分支,规范将住宅(小区)智能化涵盖于智能 建筑之中,仅突出了住宅(小区)智能化的特殊性部分的条文,从而有效地扩大了本规范的应用范围。

规范注重了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注意了对系统的功能和稳定可靠性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列为主控项目,并在检测方法、抽检数量、合格要求上加以细化;对设备、材料及安装质量则主要在过程中进行控制,最终检测时采用检查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和对自检结果进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这样既把握了重点,又做到对工程整体质量验收标准不放松。

    规范明确提出了工程设计与工程实施的相互依存关系。工程的实施以确保设计目标的实现为重点,工程变更须通过设计单位的批准,同时设计的技术要求又不得低于规范的要求。规范对设计标准进行了实质上的细化,使得设计、工程实施、质量验收规范得到有效的统一。

与此同时,考虑到智能建筑涉及到的新技术、新设备多,IT技术发展快速,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规范对工程所使用的产品要求提供强制性认证和专门的检测报告,特别是要求软件产品、接口应提交专项检测方案。这些规定,旨在保证规范既能够动态地跟上技术进步,又能可靠地保证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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